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已發布更嚴格的融資和貸款公司利率和費用指導方針,以加強消費者保護。
通過2025年第14號備忘錄通告於12月10日發布,新政策將有效利率(EIR)上限降低到每月12%,或大約每天0.40%。
這代表從貨幣委員會先前設定的每月15%上限降低了。監管機構還將名義利率上限設定為每月6%。
這些重新調整的利率專門適用於10,000菲律賓比索或以下的無擔保、一般用途貸款,還款期限最長為四個月。
新上限將涵蓋從2026年4月1日開始簽訂、重組或更新的貸款。
SEC主席Francis Lim表示,此舉旨在為雙方建立公平環境。
除了利率上限外,SEC還引入了總成本上限。
借款人支付的總金額,包括利息、費用和罰款,不能超過貸款本金的100%。
逾期付款罰款現在固定為未償還預定金額的每月5%。
委員會警告,規避策略,如拆分貸款金額或掩蓋費用,構成違規行為。
處罰範圍從首次違規菲律賓比索50,000到第三次違規撤銷公司授權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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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文章SEC菲律賓收緊小額貸款利率上限首次發表於Fintech News Philippines。


